【now新聞台】泰國憲法法院周三裁定看守總理英祿濫用職權,並解除她的職務,評論認為,判決是泰國保守派再一次利用司法政變,打擊親他信的勢力。
根據憲法,泰國憲法法院由9名法官組成,5人來自司法體系,另外政治或公共行政專家及法律專家各有2人。
連同今次解除英祿的總理職務,泰國憲法法院已3次將親他信的總理拉下台,但為何法官有這樣的傾向?分析認為,或與泰王普密蓬在2006年4月的一次演說有關。
當時普密蓬對法官說,他個人認為選舉中一黨獨大並不正常,憲法法院在1個月後宣布,當年4月由泰愛泰黨勝出的大選無效,被視為司法介入泰國政治的開始,軍方亦在同年9月發動政變,將他信趕下台。
除了泰王的暗示,泰國的司法制度本身,亦是保守勢力得以維持的原因。由於司法人員以考試加入司法體系,並在體制內接受訓練,能否出任法官由資深法官組成的委員會決定。
由於資深法官大多來自持保守觀點的精英階層,觀點相近的人選較容易獲委任,使保守派在司法界得以延續影響力。正因為此,有評論指出,泰國憲法法院是反他信的精英階層,用以防止民粹主義及大選失敗的保險絲,與軍方及親王室成員同屬反他信鐵三角。
就以今次英祿被裁定濫用職權,將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他汶調職為例;有學者指,裁決看起來是根據憲法作出,但法官所舉的案例,並非明文規定的案例。
法官對憲法的詮釋,有可能出於政治動機,亦即超出憲法範圍,有違法治精神。
有趣的是泰國憲法法院的簡稱,與泰文中笑話一字相似。他信支持者及媒體,亦經常以簡稱來稱呼法院,以表達不滿。
結果法院上月下令,不准再用簡稱,改以法庭核准的另一個名字來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