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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師涉把鄒家成投訴信帶離監獄罪成 提終極上訴

女律師涉把鄒家成投訴信帶離監獄罪成 提終極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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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師涉把鄒家成投訴信帶離監獄罪成 提終極上訴

【Now新聞台】因35+顛覆政權案服刑的鄒家成,2023年還柙時,透過女助理律師胡詠斯把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的表格攜離收押所,二人同被裁定罪成。胡詠斯提出終極上訴。

胡詠斯在聆訊後離開終審法院。她與鄒家成早前受審後,被裁定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成。

胡詠斯上訴至終審法院,爭議就《監獄條例》而言,囚犯致予申訴專員的信件是否經《監獄規則》授權為可攜離監獄的物品,而毋須懲教署署長進一步授權。

代表上訴人的關文渭大律師認為規則訂明的可攜離監獄的信件,不止限於郵寄,是次的信件可以由上訴人攜離監獄。

而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穎琛則認為,以上訴人的論述,會導致不合理的後果,囚犯可以輕易寄出普通信件,難以維持監獄紀律。

法庭聽取兩方陳詞後,決定押後頒布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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