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列車相撞事故。當局首次跟遇難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一名29歲、來自福建的遇難男子,家屬可獲賠償50萬元人民幣。
溫州網報道,鐵道部規定賠償標準是以17.2萬元作為基數,加上20萬元保險理賠,計算家屬交通費等不得超過45萬元,但如果短時間內達成協議,可酌情獲多數萬元獎勵。
意外後,外界都關注賠償問題。原來內地大部分乘客,都不知道他們買車票時,票價已包含意外保險。
車票意外保險早在50年代實行至今,鐵道部規定保費是票價的百分之2,最高賠償一律為2萬元,但乘客買車票時,不獲另發保險證書,亦沒有列明索償方法、承保單位、受保範圍等。這種強制徵費做法被批評不公平,而鐵道部亦沒有專業的保險業務資格,被質疑以收保費為名,獲取暴利為實。
以過去3年,鐵道部的票務收入計算,百分之2的保險金高達67.31億元人民幣,但賠償個案少之有少,其中一個原因是,不是全國火車票都用實名登記制,令索償更加困難。
有評論指,目前航空或水路運輸意外保險,早已改為乘客自願投保,只得鐵路仍然強制徵費,不合時宜,而且收費比在商業保險公司投保貴很多,建議鐵道部要改革保險制度或增加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