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四個月,政府再出招遏樓市炒風。物業買賣印花稅加倍,但首次置業或換樓的香港市民會有豁免。
辣招還首次伸延至非住宅物業市場,政府會提前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時,就會徵收印花稅。
去年十月推出雙辣招,不單是住宅樓價再創新高,連帶寫字樓、車位、工廈,亦變成炒家恩物,政府再出辣招,全面遏抑物業炒風。
目前200萬或以下的住宅,印花稅由一百元,調高至交易額的百分1.5%。一個200萬單位,印花稅會加至3萬元。
200萬以上的單位印花稅,全部雙倍,加幅最多的是二千一百萬七十多萬以上的豪宅,印花稅會由百分之4.25,增至百分之8.5。
以500萬的單位為例,印花稅會由百分之3加至百分6。稅款就會由十五萬,倍增至三十萬,措施適用於所有物業買賣及所有買家。
但首次置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有豁免,即使有車位或酒店單位而沒有住宅亦可以。換樓的市民亦可以豁免。
非住宅物業方面,不論是商舖、寫字樓、工廈、車位等,只要簽署了臨時買賣協議,就要繳交印花稅,而不是簽了轉易契約時才繳稅,與住宅市場看齊,希望阻止炒風蔓延。
兩項措施在2月23日凌晨開始生效。政府希望透過管理需求,紓緩樓市供求失衡的情況。
曾俊華指,今次措施覆蓋非住宅物業,是因為非住宅物業過去一年升幅強勁,加上美國的經濟增長較預期好,一旦美國減少買債,或早於2015年前供息,市民的供樓負擔會受影響。政府會注視市場情況,有需要時會再出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