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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浸大學生會前會長方仲賢2019年購買雷射筆案,被裁定拒捕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監9個月。
現年23歲的方仲賢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應訊。
案情指,他2019年8月在深水埗鴨寮街購買十支雷射筆,被警員截查時拒捕及在警員檢取他的手機前將手機重設。
法官游德康判刑時說,被告聲稱購買雷射筆觀星不是事實,他所購買的雷射筆功率大,若讓他人在示威活動使用,可能導致受傷或火警發生,後果非常嚴重,而被告重設手機阻礙警方調查,在某程度上影響了控方舉證,案情嚴重裁定兩項控罪共判囚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