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因受賄、貪污及重婚罪,早前被判處死刑的中國華融前董事長賴小民,昨日在天津被執行死刑。中紀委表示,賴小民案彰顯依法嚴懲腐敗的決心,強調貪腐沒有免死金牌。
中國華融前董事長賴小民,因受賄、貪污及重婚罪,1月5日在天津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之後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確認,賴小民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近18億人民幣。另外,賴小民有配偶,長期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五依法對賴小民執行了死刑,央視報道,行刑前賴小民與其近親進行了會見。
由判刑到執行不夠一個月,中紀委評論指,貪腐沒有免死金牌,反腐懲惡決不能手軟,近年多次通過刑法修正,但對貪污賄賂犯罪仍保留死刑,充分體現依法嚴懲貪污賄賂犯罪的態度。
評論續指,刑法規定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可以判處死刑,而賴小民案是歷來受賄數額最大的職務犯罪案件,犯罪情節特別嚴重。賴小民為謀私利,擅權妄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金融風險,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污染了政治生態,判處賴小民死刑稱得上「罰當其罪」。
過去亦有多名省部級幹部因職務犯罪被判處死刑,部分被判死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