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南韓前總統李明博因為貪污受賄一審判處監禁十五年,罰款近九千萬港元,另外亦要追徵犯罪所得。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的法官宣判案件的裁決,傳媒全程直播整個過程,76歲的李明博以身體問題和反對直播庭審為由拒絕出庭。
李明博被控賄賂、侵吞公款和濫權等16項罪名,法院裁定其中七項罪名成立。法院認定李明博透過哥哥名義實際掌控汽車零部件公司DAS,並侵吞240億韓圜,收受三星、前國會議員的賄賂,造成國有財產流失等。
一審判處他十五年有期徒刑,罰款130億韓圜,折合相等於近九千萬港元,另外要追徵犯罪所得的82億韓圜。法官批評李明博貪污受賄,又將罪名推給親信,所以要重罰。行為亦辜負了國民的信任,亦動搖公眾的信心,他有一星期時間考慮是否提出上訴。
李明博在2008至2013年出任南韓總統,亦是第四位因貪污等罪名被捕的前總統,他的繼任人朴槿惠因為貪污等罪要入獄3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