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的深港合作區,探索香港仲裁機構,在前海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引入港式仲裁處理商業糾紛。不過有本港仲裁機構表示,目前到前海開業的興趣不大。
為了節省打官司的成本及時間,很多企業都會選擇尋找仲裁機構處理民事商業糾紛。
礙於法律制度的不同,內地及香港的仲裁程序及處理方法亦有不同。
一心發展成特區中的特區的深圳前海,為了增加企業處理民事商業糾紛的彈性,亦決定探索是否可以讓香港仲裁機構,在前海設立分支機構,引入港式仲裁機制,希望在前海製造一個外商比較熟悉的法律環境。
不過,有超過25年仲裁經驗的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表示,目前到前海開業的興趣不大。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去年處理了超過500宗的糾紛,其中超過一半都用仲裁的方式解決,其中87個個案都與內地相關。
如果仲裁機構未能解決的商業糾紛,要訴諸法庭處理,前海亦計劃,設立商事法庭,有機會邀請香港人作陪審,甚至審訊可按情況,使用境外的法律。
有在內地及香港設有律師事務所,香港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指出,安排有助增加外資在當地營商的信心。
何君堯又期望,香港律師取得內地相關資格後,可以律師的身份,代表香港企業在前海的商事法庭,處理民事商業訴訟,將可為本港律師帶來更大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