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涉嫌騙取租金津貼案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質疑二人訛稱轉移業權,企圖誤導傳媒及廉署。
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在代表律師陪同下,抵達區域法院。律政司控告他和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5項串謀行騙罪,二人都不認罪。
控罪指,麥齊光與曾景文在80年代各自購入北角城市花園一個單位,然後互相租予對方,又簽署授權文件轉移業權,可以買賣對方的單位,藉此詐騙租金津貼26萬元和44萬5千元。
法庭披露二人在廉署的口供,曾景文在事件被揭發之後,特別買了新的電話卡以及發電郵與麥齊光溝通。而麥齊光亦承認,有以新電話卡及新電郵地址聯絡曾景文,但並非想秘密溝通,只是擔心秘書會知道對話內容。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麥禮士指出,二人聲稱有律師樓為他們簽署轉移業權的授權文件,但有關律師樓否認。他質疑麥齊光和曾景文訛稱轉移業權,企圖誤導傳媒及廉署。
控方將會在庭上播放二人在廉署錄口供的片段。二人繼續獲准保釋。
法庭會傳召15個證人作供,案件預計要多審1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