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興業前主席蔣麗莉被控串謀詐騙案,法官認為蔣麗莉私人助理,即案中獲豁免起訴的證人,證供可信,將案件押後至星期三宣判。法官同時拒絕蔣麗莉保釋,還押懲教署看管。
蔣麗莉在家人包括媽媽及姐姐等陪同下,到灣仔區域法院應訊,一直可獲准保釋外出。不過法官在一日內,未能完成宣讀長達100頁的判詞,決定將案件押後至星期三再宣判。法官同時決定,拒絕蔣麗莉保釋外出,還押懲教署看管。
法官黃崇厚在庭上指出,蔣麗莉私人助理葉玉珍是本案最重要證人,她獲控方提出豁免起訴,她的證供是否可信是關鍵。法官指,證人在廉署落口供和在庭上作供時,供詞一致,雖然忘記部分細節,例如事發日期,但不相信是辯方所指,證人是受廉署影響,隱瞞事實。法官認為案件在十年前發生,不記得部分情節是合理,不影響證人的可信性。
控罪指,蔣麗莉涉嫌在2001年,將自己持有的環康集團股份,私下轉移給私人助理葉玉珍,當環康集團上市後,被告指示助理在禁售期內,偷步沽出部分股份,獲利34萬。而在2002年,蔣麗莉又涉嫌將太平洋興業的認股權證轉移給十名低層員工,沽出獲利最少三百萬元。她被控串謀詐騙、虛假文書及虛假陳述等五項罪名,同案的兩名公司高層亦都被落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