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年初一晚旺角騷亂,38人各被控以一項暴動罪,其中37人今日提堂,1人改控非法集結罪,全部獲准保釋,其間禁足旺角部分街道。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候選人梁天琦准以五千元保釋。
被告分批由警車押送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38名人中,其中一人只有十五歲,轉介兒童法庭,星期五審理。另外37人分批提堂,當中有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候選人、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還有香港大學刊物《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
其中一名27歲女被告譚曉彤獲控方改控非法集結罪,准以現金2千元保釋。另外的36名被告各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在年初一旺角騷亂當晚,在旺角一帶參與暴動。
辯方申請被告保釋候審,其中一個保釋條件是被告除了轉車外,禁止踏足旺角道、花園街、登打士街以及上海街內的範圍,其間要居住在報稱住址。控方同意保釋條件,全部人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7日再訊。
被告離開法院時,由在場聲援的人保護離開。他們的保釋金由二千至二萬元不等。
有辯方律師庭上投訴,指被告在拘留期間受到警員的武力對待,以及會被控以罪名較輕的非法集結,要求推翻口頭認罪以及警誡供詞,裁判官記錄在案。
根據《公安條例》19條,暴動罪最高可判監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