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有價有市」,有人投資買樓再劏房出租,對屋宇署要求入則改動間格,認為加重成本不化算,要求發出指引,工程完成再巡查,發出合格證明,相信這樣更能鼓勵業主依法劏房。
劏房業主譚先生放租一個位於大角咀舊樓的劏房單位,間隔實用整潔,有房間和洗手間,還有開放式廚房。700多呎單位被劏成4個劏房單位,每個100多至200呎,裝修費連基本電器共30萬元。假若4個單位能完全租出,每月可以收到15000元租金。
譚先生承認,劏房無向屋宇署入則,因為成本可能增加20至30萬元,包括聘請合格工程師,以及計算樓價在內,要多兩或三年才能回本,做法不化算。近年涉及劏房的意外頻生,譚先生稱,劏房前會盡量根據原有圖則作改動,確保安全。
由第一間劏房至現時有近160間劏房遍布油尖旺,譚先生表示短時間內倍增到現有規模,全因劏房「有價有市」。他重申,入則劏房很困難,希望屋宇署在劏房工程完成後來巡查,符合規定便發出合格證明,對業主和租客均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