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位於舊啟德的啟晴邨早前入伙,有租戶裝修時,將廚房改裝,結果接獲房署通知,要求他們將單位還原,以及支付相關工程費用。租戶批評是單位的設計不實用,要求政府放寬還原單位的政策。
李先生一家三口,四個月前搬入啟晴邨一個單位,花三萬元光顧房署的推薦裝修承辦商,裝修廚房。
原本的廚房,左邊是灶頭,右邊是盥洗盤,李先生認為地方用不得其所,於是大執位。
李先生之後希望將廚房的防煙門,改裝做摺門,但最終改不成,原因是收到兩封由房署物業服務辦事處發出的信,指他改裝廚房是違反租約條例,要求在一月中之前還原。
但將單位改裝的,不單止李先生一個。記者在啟晴邨和德朗邨五個泥頭區,發現不少廚房防煙門、灶頭和盥洗盤,裝修師傅還將石屎敲走,讓搬走的時候輕一點。有社區主任指,改裝單位的情況很普遍。
李先生希望房署容許租戶在遷出時,才將改裝的單位還原。
房署回應指,防煙門及灶台的位置,有法定抗火要求,租戶不能隨意改動,除非事前得到批准。租戶入伙前亦簽了聲明,承諾會拆除所有違規改裝的裝置,房署會向他們收回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