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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存漏洞攝影非小販難執法

法例存漏洞攝影非小販難執法

旺角行人專用區最近有街頭攝影檔,檔主明碼實價替人拍照做生意。附近商戶多次投訴都沒用,執法部門互相卸責。警方解釋,非法擺賣是由食環署負責;食環署則說,小販條例訂明,攝影師並非小販,他們無權執法。

有人玩一字馬,擺出姿勢,替他們拍照的不是友人,而是一群在旺角行人專區擺了器材的攝影師。

這晚整個行人專區,共有十四檔,黑白照還是彩色照,3D或2D任君選擇。如嫌太單調,更可以即場DIY。

行人專用區變成攝影專區,有部相機就可以開檔做生意,但並非每檔都一樣,記者光顧另一檔,價錢早已定好,金錢直接交收,檔主稱不怕被起訴。

行人專用區變成攝影專區,附近商戶曾多次投訴都沒用,警方解釋,他們不受理,是因為非法擺賣由食環署負責,但食環署發言人又指,根據小販條例,攝影師並非小販,無權執法。

旺角行人專區最初有人賣唱,現在開檔影相,區議會考慮縮短行人專區開放時間,但有區議員認為,作用不大。

許德亮建議劃分一個藝術區,保留特色之餘,亦可以減低對市民的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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