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無意三年後退回買家印花稅 政府無意三年後退回買家印花稅 2013年10月3日 11:56 立法會的草案委員會繼續討論買家印花稅。 地產及建造界的議員石禮謙提出,容許港人全資公司免交買家印花稅,又建議三年內無賣出有關物業、股份無轉讓給非永久居民的公司,三年後可申請退回買家印花稅。政府說,不適宜作此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