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規管一手樓銷售條例草案。地產建設商會對於政府沒有採納業界意見感到失望,但就沒有想過提出司法覆核。
2010年開始成立督導委員會,研究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經過年幾的諮詢及法例草擬工作,終於三讀通過。
不過地產建設商會表示,對於政府最終沒有採納商會的反對意見感到失望,認為有很多問題未解決,提醒業界要小心,但不會提出司法覆核。
法例通過後,發展商賣一手樓只可以用實用面積計價,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24小時內要披露交易資料。
新例亦要求發展商在售樓書內,列明單位低層與街道的垂直距離,避免再發生天宇海及天賦海灣,單位在地下的情況。
任何人,包括發展商董事及高層,採用失實、虛假及誤導的廣告及手法賣樓,最高罰五百萬及入獄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