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機構統籌海濱規劃或成立 法定機構統籌海濱規劃或成立 2011年7月19日 14:16 在立法會海濱規劃事宜小組委員會上,發展局指,部份海濱土地業權由私人擁有,政府會積極研究用公私營合作的模式,發展海濱長廊。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周達明表示,發展海濱長廊有很多方式可考慮,如換地、收地或開放部份路段予公眾,所以要考慮優劣處作出決定。 立法會海濱事務委員會未來一年,會就成立法定機構統籌海濱發展草擬框架。周達明指,政府會參考委員會提交的報告後,若最終決定成立法定機構,會由下屆特區政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