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偽造和使用虛假文書罪成,兩項罪名各判監12年,同期執行。法官麥機智判刑時指陳振聰已獲得龔如心30億,過着奢華生活仍不滿足,行為極度貪婪和無恥,亦背叛龔如心的信任。
53歲的陳振聰,結束他的奢華生活,從此開始他的牢獄生涯。陳振聰太太譚妙清戴上太陽眼鏡,離開時被記者包圍,兩次折返法院。而她在庭上聽審時就表現激動,哭成淚人,私生女亦在庭上落淚。
陳振聰低頭和閉上雙眼聽取判刑,表現平靜,被柙走時以手勢向家人道別。法官麥機智宣讀判詞時,形容陳振聰無恥、邪惡,犯案是出於極大貪婪,即使已獲得龔如心超過三十億元,過着極奢華的生活,但仍然不滿足,想奪取整筆遺產和華懋王國。
麥機智說,陳振聰由92年開始認識龔如心,到她死的時候,都一直誇大自己能力,先聲稱可以幫龔如心找回丈夫,後期又說可以助龔如心長命百歲。麥機智形容,陳振聰毫無疑問,是一個很聰明、懂得哄人的騙子。他利用龔如心晚年傷心、寂寞和虛弱的時機作案,行為最為殘忍,侮辱了龔如心的名聲,亦令差點令華懋慈善基金無法運作。
陳振聰所持的06年假遺囑,只為了讓他個人得益,破壞了龔如心想將遺產用作慈善用途的遺願。法官直斥陳振聰這樣做,是背叛與龔如心的友誼和信任,認為他做法特別差劣,因為死者不能夠再說出真正意願。
陳振聰偽造的遺囑並不是業餘或馬虎,是經精心策劃,過去六年,陳振聰無悔意,亦都沒認罪,過往還有刑事案底,想像不到比此案更嚴重的案情,因此兩條控罪都以最高刑期、即監禁十四年為量刑起點,扣減兩年刑期,各判囚十二年,同期執行。
審訊歷時三十一天,陳振聰選擇不自辯,令審訊日數減少一半。法官說他精簡了審訊程序,是唯一減刑理由。又認為他是不想踏上證人台再給假證供,見到他生命已有改變。
法官又特別提到,對龔如心三兄妹的作供令他印象深刻;認為他們作供時中肯和平靜,雖然他們被迫花數百萬去打官司,但沒有修改供詞,特別去針對陳振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