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全方位:新界東北發展計劃修訂(三)】土地正義聯盟發言人朱凱迪建議,政府應提供村搬村的方案,先安排每個家庭住所,再邀請村民選擇性地搬新村。他明白現時社會有住屋的急切,但為了增加土地而破壞別人原有生活模式並不可取。
古洞村村民袁政文指,她家住10人,而且有2位年長的家人,若政府要求她們從鄉村搬進市區,一來沒有可容納10人的大單位住所,二來不希望老人家要走來走去,改變他們多年來的生活。
大舜政策研究中心副主席劉秀成指,政府應先研究有多少村民想留下,然後再規劃出保育地區及發展新市鎮地區,達至一個社區有兩個發展,例如荃灣的三棟屋村和綠楊新村。
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認為,村民和政府是可以有商有量,但絕不能說不走不拆,阻礙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