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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首宗向競委會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料的案件提堂。
競委會指,早前調查屯門一座工廈維修工程的懷疑反競爭行為時,要求一名人士出席聆訊,他涉嫌於會面期間在明知或罔顧實情的情況下,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競委會將個案轉交警方作刑事調查,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是首宗向競委會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料而被刑事檢控。
競委會重申不遵從競委會的調查權力屬刑事罪行,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