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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屋宇署向負責宏福苑維修工程的鴻毅、宏業兩公司及董事等四人提出合共259項檢控。
宏福苑火災導致168人死亡、79人受傷。屋宇署調查顯示,工程顧問公司鴻毅聘用的註冊檢驗人員,無妥善監督訂明修葺及無確保該建築物安全或已被致使安全。
鴻毅與工程總承建商宏業在工程期間,涉嫌准許或授權用非阻燃的棚網及帆布,以及非阻燃的發泡膠板遮擋窗戶,又移除樓梯走火通道的窗戶,開設俗稱「生口」的開口,並以非阻燃物料作掩蓋,令火勢迅速蔓延,阻礙逃生。
屋宇署向兩間公司,以及鴻毅的董事黃俠然、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宏業董事侯華建和何建業,提出合共259項檢控,包括涉嫌准許或授權在進行建築工程時使用欠妥的或不符合《建築物條例》條文的物料、准許或授權進行建築工程而檢驗或工程進行方式,導致有人受傷及財產損毀、沒有妥善監督修葺工程等,一經定罪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18個月。
屋宇署稱,宏業年初通知不再擔任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署方在二月已將其除名,但並不免除該公司及相關人士的法律責任,無論涉事註冊建築專業人士有否被法庭定罪,亦會轉介紀律委員會考慮紀律處分。
署方又已加強規管、巡查及執法,每半年至少一次突擊巡查所有大型樓宇維修工程地盤。發展局擬於年底向立法會提交《建築物條例》修訂草案,提升對大型樓宇維修工程規管和罰則,收緊對建築專業人士及承建商的註冊和紀律處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