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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和前副主席鄒幸彤,分別被判囚7年和7年3個月;認罪的前副主席何俊仁則判囚5年2個月。
李卓人、鄒幸彤及何俊仁由囚車押送至法院,李卓人妻子鄧燕娥及多名外國領事館人員到庭旁聽。
已解散的支聯會和三名被告,2021年9月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李卓人和鄒幸彤受審後,上月被裁定罪成。鄒幸彤刑期最重,判囚7年3個月;李卓人則判監7年。至於審前認罪的何俊仁被判5年2個月監禁。支聯會則罰款150萬元,需要三個月內繳付。
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和黎婉姬裁定案件屬於情節嚴重,需判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判詞提到,雖然案件不涉及暴力或威脅使用暴力,被告未有就如何將「結束一黨專政」付諸實行、提出具體的執行方法或時間表。不過被告活動持續14個月,案發時社會氛圍動盪不安,被告利用各類活動和不同社交平台犯事,在本港有一定動員力及影響力;又指支聯會的活動是全港性、覆蓋面廣,影響不同年齡層人士。而被告相信主張可能違憲和犯國安法的情況下,仍一意孤行,屬有預謀。
法庭認為三人罪責相同,劃一以七年半為量刑起點。法庭表示,考慮到3名被告同意大量控方案情,節省審訊時間,以及審訊延後所造成的心理壓力,各人獲扣減3個月刑期。李卓人及何俊仁因擔任公職21年,酌情獲額外扣減3個月。
而何俊仁獲22個月認罪扣減,但法庭認為他病情穩定,法庭認為健康狀況不足以構成減刑理由,並相信懲教署提供到足夠的治療和照顧。
三名被告還柙超過三年半,若不獲提早釋放,預計2028年至30年刑滿出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