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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直擊|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 3被告判囚5年2個月至7年3個月

記者直擊|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 3被告判囚5年2個月至7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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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直擊|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 3被告判囚5年2個月至7年3個月

【Now新聞台】支聯會煽動顛覆案罪成,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本台記者梁潔瀅在法院外作現場報道。

早上10時許,法庭就案件作出裁決,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被判囚7年、何俊仁被判囚5年2個月,而鄒幸彤被判囚7年3個月。支聯會被罰款150萬元,3個月內須繳交罰款。法官判刑時指,法庭裁定支聯會案情節嚴重。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分兩級刑期,情節嚴重判囚5至10年,情節較輕判處5年或以下監禁。各被告自2021年9月被起訴,至今還柙3年半至4年。案件在今年1月進行審訊,原定審期75天,最終用了24天便完成審訊。法官在早前裁決時強調,被告不是因為政治觀點受審,也不會比較不同國家的憲法及政治制度的優劣,只會考慮與案件有關的法律及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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