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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支聯會煽動顛覆案,支聯會、李卓人、鄒幸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連同早前認罪的被告何俊仁,下周五求情。
李卓人妻子鄧燕娥,及鄒幸彤的母親聽取裁決後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
法庭裁定被告支聯會、李卓人、鄒幸彤經審訊,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同案被告何俊仁則已認罪。
判詞指中國憲法訂明,「中國共產黨領導」是國家「根本制度」的核心,推翻或破壞中共領導,等同破壞香港國安法所指的根本制度。支聯會五大綱領中的「結束一黨專政」,是針對中國共產黨,「結束」明顯不是指自然結束,而是帶有推翻和破壞的意思,是被告等支聯會常委所明瞭。
各被告是鼓勵他人把綱領付諸行動,不相信可與中央政府和平對話,亦不相信透過修改憲法達致綱領是實際可行。國安法實施之後,各被告知道綱領會牴觸憲法,只是拒絕臨崖勒馬,一意孤行地堅守抗爭立場。
雖然被告沒有提出綱領具體執行方法或時間表 ,沒有採用或鼓吹暴力,但仍不斷公開鼓吹及傳揚綱領,鼓勵他人向內地抗爭者學習,有意圖鼓勵支持者伺機而動,並蓄意將六四事件與當時的反修例事件相提並論,他們可能已經超越合法表達自由的範圍,都毫不理會。各被告的言行挑起受眾對中共的敵意,侵蝕及破壞公眾對中共的信心,從而達到破壞中共領導,這個根本制度的目的,屬於顛覆國家政權罪中的其他非法手段。
法庭強調被告不是因政治觀點受審,亦不會比較不同國家憲法和政治制度的優劣,只會考慮與案相關的
法律和證據。
李卓人和鄒幸彤下周五將連同認罪的何俊仁求情,法官特別指示辯方,評估各被告屬於情節嚴重還是情節輕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