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政府正就性罪行改革諮詢公眾,有關注團體認為要就「誤信同意」抗辯理由設限。
性罪行改革關注組和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指支持政府今次改革,但指修例有關「誤信同意」的定義模糊,擔心若被告能以真誠誤會受害人同意性接觸脫罪,會令被告可用單向信念凌駕受害人的同意,建議政府要在條文指明當事人要採取合理步驟確認對方同意性接觸,才能體現相關行為必須在雙方同意下進行,強調受害人無反抗不等於是同意。
性罪行改革關注組成員Janelle:「我記得協會引述過一個調查,指有7成的人其實會有僵硬狀態,而我們與組員談,其實大部分都有這個狀況,其實你是不知如何反應,你是無辦法反應,加上自身狀況無法回應外,有時有些人在很危險的環境,好似打劫,你去反抗,其實更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