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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廉署起訴兩名物業賣家賄賂地產代理,要求豁免支付15.5萬佣金,獲判緩刑。
案情指48歲被告梁紀茗委託中原地產放售一個大嶼山住宅單位,代理成功物色潛在買家後,安排買賣雙方於2023年12月24日簽署臨時買賣合約。
另一被告35歲謝慧羚,在買賣雙方簽署臨約的前一天,向該名地產代理提供3萬元賄款,要求豁免佣金。該名地產代理拒絕受賄,並向公司匯報,兩人均被判處入獄六個月,緩刑三年以及罰款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