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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浚鋒煽惑投白票案終極上訴失敗 終院︰控罪對表達自由限制屬相稱

蘇浚鋒煽惑投白票案終極上訴失敗 終院︰控罪對表達自由限制屬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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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浚鋒煽惑投白票案終極上訴失敗 終院︰控罪對表達自由限制屬相稱

【Now新聞台】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煽惑投白票罪成,上訴至終審法院敗訴。終院指,公開煽惑投白票,削弱選舉制度認受性,禁止這種行為有正當目的,對表達自由的限制亦相稱。

蘇浚鋒2021年轉載已潛逃海外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提倡在當年立法會選舉投白票的帖文,判監2個月,緩刑18個月。他上訴至終審法院,爭議煽惑投白票控罪違憲,侵犯表達自由權利。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早前被控煽惑投白票罪成,判監2個月,緩刑18個月。

終院頒判詞指,全國人大2021年修改本港的選舉制度,是為了令制度穩定和具代表性,維護公眾對此制度的信心是非常重要。公開煽惑投白票會削弱選舉制度的認受性,亦可能被與政權敵對的人利用,因此終院認為政府訂立煽惑投白票控罪,是為了維護公眾秩序,具正當目的。

終院又指,控罪只局限與公開煽惑投白票,不包含私人討論或個人決定,亦要在選舉期間煽惑才犯法,無阻止任何人在無選舉時,表達反對修改後的選舉制度或提出杯葛制度下的選舉,認為控罪範圍有限,對表達自由的限制屬相稱,終院五名法官因此一致駁回蘇浚鋒的上訴。

現時仍有被告在裁判法院被控煽惑投白票或不投票,預計這次判決對這些案件有參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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