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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理大衝突,4名男子事隔4年半後被控暴動,他們承認暴動罪,判監2年半至3年1個月。
被告張頌堯、張展銘、陳俊僖和陳沅銘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他們上月各承認一項暴動罪。
法官李俊文判刑時指,理大事件的人數規模、暴力程度、歷時和導致的財物損失極嚴重,採納4年半為量刑起點,因應各被告認罪及求情減刑,亦因案發至今已相隔6年半,額外減刑3個月,判各被告監禁2年半至3年1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