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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入稟土地審裁處,申請押後召開業主大會,法庭將於周二頒布裁決。
聆訊在土地審裁處進行,開庭前多名市民排隊旁聽。逾200名宏福苑業主在4月底聯署,要求召開業主大會。合安在5月13日、即法定回應期限最後一日,入稟土地審裁處申請押後開會。
宏福苑共有1984名業主,業主大會原定最遲6月13日召開,合安稱只是收集到其中1601名業主聯絡方法,部分是酒店及東華三院等臨時地址,擔心地址已經失效,另外有383人完全無法聯絡。
法官林展程透露有接獲居民支持以及反對押後的信件,他關注合安收到聯署後,做過甚麼跟進工作。合安稱,有致電聯署人核實,由於部分聯署人是遺囑繼承人,需時跟進,合安物色過至少8個開會場地,包括大埔社區會堂,但相關場地均不足以容納1千人在周末開6小時會議。法官認為可考慮在會場附近設直播,有需要時讓業主到會場發言。
法官提出召開業主大會的期限尚未到期,合安預先向法庭申請無法如期開會,法庭是否有權處理,認為做法「夾硬來」。合安一方指,相信立法者的原意要讓法庭處理特殊情況,例如宏福苑火災、疫情等。
法官又問,如果申請人每次有難處,法庭就予以「走趲」,相關程序何時才會完結,又指合安連幾時開會都無法肯定。合安一方指,只要有正當理由,法庭就可以行使司法管轄權,放寬相關規定。
法官指,他的提問不是質疑合安做得不好,只是法庭有必要為另一方著想,明白大家都有難處,周二下午會頒布判案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