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宏福苑火災再次引起社會關注法團管理和樓宇大維修工程圍標問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稱,政府計劃透過提高維修工程議決門檻等,期望業主多參與屋苑事務。
政府提出從五大方面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包括要求工程顧問公司申報與中標或其他工程公司關係和生意往來等,讓業主考慮,同時要求法團在議決維修工程或開支時,因應每戶需要夾的錢越多,所需業主親身出席會議和投票門檻就越高。
但有法團反映門檻過高,可能更難成功開會。民青局局長麥美娟強調要令法團行事方便外,監管和保障業主方面也需要加大工夫。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現在的情況是業主平時不理,到有維修工程也不理,不過到夾錢就出來和吵架,要政府介入、幫忙,幫我說他是錯。其實在條例中,仲裁權力其實在土地審裁處。我們見到很多大維修工程,往往是顧問公司建議。本來(大維修工程)1至3項就已經符合屋宇署規定,但反正都做,不如也不如做4、5、6、7項,將價錢提高。所以我們覺得若每戶夾的錢越多,其實業主應該親身出席,投票門檻應該越高,因為若付更多錢,業主應越關注。」
她又提到,計劃就授權投票書設上限以減低偽冒風險,並不排除「加辣」。
麥美娟:「我們都會有要求,開會前將每個單位有簽到授權票的列出來,例如我們覺得每人簽名的時候,要有證人看著他,或簽名的時候要寫授權你,投票議程第幾項,贊成或反對,這可社會討論。」
麥美娟稱,研究細節後會交到立法會討論,並重申相關修訂均希望鼓勵業主能親身參與和關注屋苑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