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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合安入稟土地審裁處申請押後召開業主大會。
聆訊預料需時一天,大批市民排隊旁聽。
合安在上月14日入稟,提出延後召開業主大會,至審裁處認為合適的日期。
法官林展程關注,開會期限尚未到期,合安預先向法庭申請無法如期開會,法庭是否有權處理。合安一方指相信立法者的原意要讓法庭處理特殊情況,例如宏福苑火災、疫情等。
法官又問,如果申請人每次有難處,法庭就予以「走趲」,相關程序何時才會完結。合安一方指,只要有正當理由,法庭就可以行使司法管轄權,放寬相關規定。
逾200名宏福苑業主在4月底聯署,要求召開業主大會,按法定要求,合安最遲須於6月13日開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