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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評核新機制 表現欠佳公務員停發增薪點半年

公務員評核新機制 表現欠佳公務員停發增薪點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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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評核新機制 表現欠佳公務員停發增薪點半年

【Now新聞台】政府計劃建立更嚴謹的公務員評核機制,據了解,表現評核維持六級,但會修訂等級描述,又會制定「指導性評級分布」供部門參考,列明每個評級的員工佔比,獲評為表現欠佳的公務員將停發增薪點半年。

去年施政報告提出要建立更嚴謹的公務員評核機制,據了解,公務員事務局下個月會公布新指引,工作評級會維持六級制,等級描述就會修訂最好的第一級是「持續遠超同級標準」,第二級就是「持續高於標準」,如此類推,最差的第六級就是「持續遠低於最低標準」。

公務員事務局會制定一套「指導性評級分布」,供所有部門參考,第一級的員工不多於10%,第二級不多於20%,第三級不少於50%,第四至六級就不少於10%,全部都容許加或減5個百分點作緩衝。獲評為第三級或以上的員工可獲發增薪點,如果獲評為四至六級或因正式紀律行動被紀律處分,會被停發增薪點半年。

據了解,當局提醒部門首長切勿為了充分利用框架賦予的空間,將實際上未達第一及二級水平的表現評核提高,如果部門有多人表現較差,亦不應局限獲評為第四至六級的員工佔比;雖然表現較差的人較多是資歷較淺或初級人員,但較高職級的人有疏漏也絕非罕見,首長要注意四至六級的評分不應過分集中於初級職級,甚至試用人員,否則會令人質疑部門是否有心改善評核標準。

據了解,公務員評核新機制首階段打算以試點方式推行,每個部門須提名一至兩個核心職系,最少一個要是核心管理職系。

據了解,首階段打算以試點方式推行,每個部門須提名一至兩個核心職系,最少一個要是核心管理職系,在10月1日後的評核周期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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