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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警務處總督察承認收賄逾114萬元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40歲的總督察何兆東案發時駐守灣仔警區,2021年6月處理一宗詐騙案時,他認識報案的商人,對方又牽涉一宗襲擊案,何兆東向上司建議不起訴該商人及嘗試終止調查,並應商人要求,向他洩露其他案件的資料。
廉署調查發現,何兆東從商人收賄共逾114萬元,包括現金和名牌手袋。他已被停職,今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押後至下周二判刑,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