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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衞生署回覆查詢稱,過去三年共有186宗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而被定罪的個案,其中最高刑罰的個案為被判監禁18個月,或罰款港幣7萬2千元。
署方又強調,非註冊醫生不應施行注射程序,任何人並非已註冊而施行任何醫藥治療,導致他人受人身傷害,最高可判監禁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