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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宏志閣納收購方案7月申10億撥款 黃偉綸︰尊重司法覆核 惟立法收剩餘業權符合基本法

倘宏志閣納收購方案7月申10億撥款 黃偉綸︰尊重司法覆核 惟立法收剩餘業權符合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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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宏志閣納收購方案7月申10億撥款 黃偉綸︰尊重司法覆核 惟立法收剩餘業權符合基本法

【Now新聞台】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接受本台專訪時指,一旦有75%的宏志閣業主同意出售業權,會在七月初到立法會申請撥款,被問到如果有人就政府立法收回宏福苑的業權提出司法覆核。黃偉綸指,會尊重及面對,但認為方案符合基本法,對保護私有產權要求。

不少於75%宏志閣業主,在6月30日或以前簽署確認出售業權,可納入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即可以優先選購啟德啟陽苑、九龍灣綠置居等十個安置項目。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及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出席本台節目《大鳴大放》,解說宏志閣的收購安排,黃偉綸稱若業主不出售業權,就要面對地契、公契等問題,維修費用至少要3千萬元,強調現有方案已是最佳及最合理的安排。

黃偉綸強調現有方案已是最佳及最合理的安排。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我有另一個更佳方案,今天的方案便不用商討,為甚麼不商討那個方案,所以你見提出的方案,亦反映之前行政長官多次說過,我們有數大原則,譬如說情理法兼備,以情為先,亦要善用公帑,亦要尊重私有產權。六月底都很清楚,整個方案可以推展、向前走,七月上旬我們會到立法會申請這個撥款,再增加10億左右。」

至於餘下沒有出售業權的單位,黃偉綸稱會考慮透過立法收回,被問到會否擔心司法覆核,他稱政府都會做足準備。

黃偉綸:「如果將來決定透過立法手段收回宏志閣剩下單位業權時,就直接觸碰基本法第6條及第105條,政府當然想通所有事情,我們會認為我們的方案是符合基本法,相關對保護私有產權要求,我們才會進行,當然如同其他法案工作,除了在立法會反對之外,尋求司法覆核我們要尊重,我們到時便去面對。」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則稱,一戶一社工及解說隊工作不會暫停,會一直協助居民搬遷。

何永賢:「解說隊的隊員真的很投入,我與副司長數次見過他們,有時聊天時他們已在構思,如果有天我照顧的那戶搬進新居,我如何去探望他、協助他安頓,很投入事件,很希望幫助到居民。」

何永賢稱,一戶一社工及解說隊工作不會暫停。

對於外界有傳言政府收購宏志閣後,會將宏福苑起樓再出售,他們指這個是誤導說法,重申宏福苑只會改建為公園及社區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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