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港交所就提升上市機制競爭力建議展開諮詢

港交所就提升上市機制競爭力建議展開諮詢

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港交所就提升上市機制競爭力建議展開諮詢

【Now新聞台】港交所就提升上市機制競爭力建議諮詢市場,包括建議大幅降低同股不同權上市市值門檻,亦放寬不同投票權比率,希望方便海外公司來港上市。

港交所提出上市機制競爭力檢討第一階段建議,涵蓋三大範疇改革,包括同股不同權架構、海外上市公司來港上市規定及首次上市安排。

同股不同權,即是容許創辦人或某些股東持有特權股份,讓他們在持股較少情況下,有較普通股大的投票權,是一個方便他們保留決策的架構。在最新建議下,上市門檻由市值400億元降低至200億元,如果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收入達6億元以上,市值要求可以降至60億元。

亦建議放寬不同投票權比率,若上市時市值達400億元投票權比率,可由原本的最多10比1,提高至20比1。

同時擴大「創新產業」定義至涵蓋業務模式創新的公司,及所有合資格的生物科技和特專科技公司。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目前我們對同股不同權上市及第二上市的財務門檻,很明顯高於其他市場,亦有損香港上市機制競爭力。調整後的門檻,對同股不同權公司的要求,亦高於一般主板上市的最低要求。」

阿里巴巴在2014年就曾因為港交所禁止同股不同權架構,而選擇到美國上市。2018年港交所修訂上市規則,允許同股不同權架構的創新產業公司在港掛牌,成功吸引多間科技巨頭在港上市。阿里在2019年底,在本港正式掛牌。

港交所指,2018年以來高質素的創新公司已增長很多倍,是時候優化制度,又指目前同股不同權公司僅佔本港上市公司百分之1.2,亦未見有違反要求或侵害散戶利益情況。

港交所亦提到,很多東南亞公司有意來港上市,期望措施能回應它們的需求,諮詢文件其他主要建議,包括所有新上市申請均可以保密形式提交,諮詢為期八星期,至5月8日結束。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