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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黎智英國安案今日判刑,本台記者湯偉圓早上11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門外報道最新情況。
78歲的黎智英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判監20年,當中18年的刑期要與另一宗的欺詐案分期執行。法官在宣判黎智英的量刑時提到,勾結外國勢力罪是由15年作起點,加刑3年,而煽動罰的起點是21個月,加刑2個月。
法官指,考慮到黎智英的年紀較大、健康狀況及單獨囚禁,煽動罪減刑一個月,兩項勾結罪分別減刑一年。
至於同案另外8名被告,未有擔任從犯證人的認罪被告林文宗、馮偉光、羅偉光判囚10年;而從犯證人張劍虹囚6年9個月、陳沛敏囚7年、陳梓華囚6年3個月、楊清奇及李宇軒各囚7年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