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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w新聞台】一對內地夫婦十六年前來港產子,懷疑發生醫療事故,兒子腦癱及四肢殘障,向醫委會投訴涉事醫生,醫委會一度押後聆訊,最後因為拖延太長而終止聆訊,家屬感到憤怒,要求醫委會覆核並致歉。
黎先生:「那幾年一直沒有解釋,為甚麼會拖延,其實這件事醫委會秘書處自己沒有工作,是醫委會自己的問題。我們是受害者來的,為甚麼醫生說對他不公平,對我們公平嗎?現在香港好像第三世界都不如,這樣做沒有天理。」
他們2009年在浸會醫院產子,懷疑兒子出生時受感染導致腦癱,翌年向醫委會投訴兩名涉事醫生專業行為失當,其中一名醫生的投訴於2011年被駁回,另一名醫生原定在2016年展開聆訊,但涉事醫生要求押後,醫委會之後一直未定新日期,拖延至本月才展開聆訊。
醫委會指,由於秘書處未能解釋為何拖延案件多年,對被告的紀律聆訊程序造成不公,同意永久擱置聆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