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街大火死因聆訊,消防處交代火警調查,認為是原因不明,死因裁判官陳碧橋斥責處方報告是推卸責任,浪費時間。陳碧橋又指,消防處以往多次調查,都找不到起火原因。
署理助理消防處長李亮明向死因庭提交火警調查報告,認為起火原因是不明。早前機電署調查就認為是電箱漏電引致起火,消防處表示,不能夠排除這可能性。
死因裁判官陳碧橋批評,處方花了一年三個月調查,仍未能確定起火原因是可惜和浪費時間。李亮明解釋是因為警方未完成調查,事件是否涉及刑事成分。
陳碧橋斥責,消防處是將責任推卸給警方,指警方只是負責刑事調查,而消防處則負責調查起火原因。她又指,消防處過去提交的報告,經常都說起火原因不明。
至於為何事件做成那麼多人死亡,消防處報告解釋,是因為起火十分鐘後才有人報警。陳碧橋又批評,這是把責任推卸給市民。
陳碧橋更反問,是否早十分鐘報警,甚至起火前報警,就可以沒有人命傷亡,批評處方將責任推落市民身上。陳碧橋又說,早前多名證人作供,已指出是消防處只會去有人求救的地方去搜救。
聆訊暫時休庭,李亮明稍後繼續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