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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設「部門首長責任制」

施政報告|設「部門首長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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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設「部門首長責任制」

【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李家超提出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當部門出現問題須查找不足,會設立兩級調查機制,擴大職能的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會就嚴重或複雜的系統問題進行獨立調查。

新一份施政報告設立專章講述要強化治理,大篇幅提及要改革公務員制度。特首李家超表示,政府人員為數不少,難免會有個別部門出現問題,要提升管理水平,最直接的方法是是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如部門出現問題就必須查找不足,並釐清責任誰屬,有缺失就依照公務員管理制度,進行相應行政或紀律行動包括扣薪、降職甚至革職。

行政長官李家超:「部門首長責任制以及我們強化我們的評核機制,其實這兩樣一直存在,只是如何做好一些,等於由將軍管好他的士兵。」

調查機制會按問題大小輕重分兩級處理,若問題屬一般性質,調查會由部門首長負責,如果部門出現嚴重問題廣泛系統問題,或有跡象顯示問題,可能涉及部門首長時,調查將由獨立調查小組負責公務員敍用委員會,將會擴大職能處理,當中可邀請專家等參與調查。

李家超:「如果發生事找誰查,每次我都要想誰最適合,我想了出來你們就說為甚麼是這個,他的公信力大不大,現在我們就是很明確告知大家機制是這樣,用公務員敍用委員會去做,他熟悉,他也一直做開紀律事情,所以是既獨立又有效。」

李家超表示,當部門出現嚴重問題,有關局長須向所屬司長匯報,獲同意後就會啟動第二級調查,而司長亦可以主動指示局長啟動調查。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調查結果會視乎事件性質再決定會否公開,涉及個人私隱或政府內部資料就不會對外公布。

李家超又表示,公務員事務局明年內會建立更嚴謹的公務員評核機制,各司局長除要評核高級公務員的工作表現外,亦必須督導他們,做好各層級人員的人事管理。

李家超相信,新機制會更鼓勵團隊士氣,被問到有無機會再撤換問責官員,李家超就強調滿意現時官員的表現,成績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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