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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生效一個月,政府人員即日起發現餵飼野生動物及野鴿會即時執法,不再事先口頭警告。有市民表示,以前都有餵鴿的習慣,但法例生效後就不會再餵。
有「馬騮山」之稱的金山郊野公園,到處都見到有猴子聚集,有猴子拾起市民遺下的花生包裝袋,發現沒有收穫就拋下離開,即使目標在高位也不放過,檢查能否「食落肚」;附近的停車場則有蛋糕碎、花生,甚至朱古力奶「任君選擇」。
何先生:「有些人專程開車上來,看到沒有人,就倒食物給猴子吃,我就覺得很反感。」
陳先生:「以前外面的停車場,有人開車經過會扔食物給猴子,停車場會有很多猴子,現在少了很多。」
漁護署在多處掛告示,提醒市民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已生效,任何人非法餵飼野生動物,可被判處定額罰款五千元,最高判罰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執法人員會即時採取行動,不會再作口頭警告。
除了不要餵飼猴子外,漁護署亦提醒市民不要在猴子前進食或手持背心膠袋等,避免吸引牠們搶食物。
新修訂同時將禁餵擴展至涵蓋野鴿,有街坊表示以前都會餵白鴿,法例生效後就沒有再餵。
郭先生:「間中(會餵),不可以讓人看到,現在查得很嚴,現在餵飼很危險。這種是同情心,我有食物,牠們沒有食物。」
有街坊認為罰款能夠起阻嚇作用。
梁女士:「他的善心不可取,應該要罰多點他們,警誡他們。」
漁護署指會聯同食環署、康文署和房署加強巡查全港不同地方,特別是過往有非法餵飼活動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