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經修訂後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即日起生效,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規定擴展至涵蓋野鴿,最高刑罰提高至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公園有,外牆頂又有,有數十隻野鴿在附近。這裡不是觀鳥園,是樂富邨一帶,亦是區內野鴿黑點之一。
黑點不止一個,人來人往的將軍澳坑口港鐵站,附近亦不時有不少野鴿出沒。即使有人坐長椅休息,但牠們都不怕人,一齊休息,地面還有雀糞痕跡,大廈的簷篷都見到牠們的蹤跡。
本月起實施修訂後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當中非法餵飼範圍擴至禁餵野鴿,最高刑罰亦由罰款一萬元,提高至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引入五千元定額罰款。環境及生態局署理局長黃淑嫻及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黎堅明向居民派發宣傳單張,又解釋新條例。
有市民覺得新罰款具阻嚇力,有助減少有人餵飼野鴿。
楊小姐:「多到周圍都是,那些簷篷位置。(你覺得是否很困擾及影響你?)都很害怕,牠飛下來啄你,或者頭頂中招,衣服又會污糟。因為5000元來說,對香港人來說都是很多、都不是小數目,所以我說衝燈都少了,及初初都是這樣實施後會普及,不會衝或不會餵,會罰錢,家人會提醒。」
王小姐:「都有阻嚇性,如果罰5000元,因為之前有些人餵飼(野鴿) ,都是老人家餵飼(野鴿),都要教育老人家。」
新條例生效後首月是適應期,違規者會收到口頭警告,如果再犯的話,當局就會執法;但下月起,如有人違規的話,當局就會即時執法,不會再事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