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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保安局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周五刊憲,下周三在立法會大會首讀。
草案建議,賦權當局為未能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的業主代辦改善工程,會考慮大廈樓齡、樓層數目、是否屬三無大廈、單梯設計、業主被檢控次數以及消防安全風險等因素,設立計分制度釐定代辦工程的先後次序,工程完成後會向業主收回費用及最多兩成附加費,如業主是年老、體弱等就可獲豁免。
草案亦建議加強罰則,如果業主無合理辯解,不遵從指示及安全令,最高罰款會分別提升至10萬及20萬元,每日罰款提升至1萬及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