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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發展局修訂北部都會區原址換地安排,有鄉紳認為可以再放寬,讓發展商只需擁有七成業權便可申請換地,但關注團體擔心標準越來越低,會加劇迫遷情況。
為了精簡發展程序及加快發展,政府將標準金額補地價安排擴展至農地,有鄉紳認為對於村民賣農地意欲沒有影響。
上水區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是最近這數十年,有人要發展,發展商、政府來收地,如果沒有人的話,你乞求也沒有人要。新界人也不是很想賣地,如果新界人很喜歡賣地,甚麼地都賣完了,新界人傳統都是守業,特別是祖先剩下來的地、物業,也會守著。」
政府同時容許發展商只需擁有指定範圍的九成農地業權,可申請原址換地,政府會協助收回餘下一成土地。
侯志強指,發展商要擁有九成農地業權並非易事,認為可以再放寬至只需擁有七成農地業權,政府就可「出手」。
本土研究社認為,政府放寬原址換地是濫用公權力,亦未曾諮詢公眾。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只要囤夠某一個比例,甚至現時原本的標準,是要囤積夠四萬呎或以上,都可以放寬至九成,會不會變成未來的標準可以變八成,甚至變到現在市區強拍般六成半就可以呢?我想這個都要政府交代,這樣使用公權力幫助囤地者的合理性和標準在哪?」
陳劍青又認為,政府目前做法偏幫發展商,忽略地主或土地使用者的權益,預計會加劇迫遷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