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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元朗西邊圍一幢五層高僭建村屋被屋宇署下令清拆,業主無履行清拆令,被罰款七萬多元。關注團體認為阻嚇力不足,建議當局全盤檢視打擊僭建的政策。
這幢位於元朗西邊圍30號的僭建村屋,樓高五層,每層面積約300平方呎。業主未有遵從屋宇署清拆令,被法庭判罰款77050元。
而由於有關屋宇不會獲得地政總署發出豁免證明書,不屬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即是三層高丁屋。我們到場視察,發現該村屋每層都有人住,但住客稱對清拆令不知情。
住客:「(想問知不知道,這幢樓有清拆令?)我不清楚,我只是租客。」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最高可罰款20萬元和監禁一年,但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認為罰款金額阻嚇力不足。
陳劍青:「七萬元可能對僭建的業主來說,他出租該僭建單位賺到的利潤,其實可能幾個月就能回本。金額上即使加倍,都對業主的阻嚇力不足。」
他又指,政府對新界各地僭建物的執管力度不一。
陳劍青:「有些村可能明顯見到,執法力度是要整條村的僭建物一次過還原,但有些村又好像特許它可以暫緩或登記後押後,(政府)沒有具體交代(執法)標準。」
陳劍青認為,施政報告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是杜絕僭建的良機,建議當局應在條例修訂中,一併處理霸佔官地等其他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