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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一個法案委員會討論的士車隊及司機扣分制,議員易志明提出修正案,建議增加駕駛白牌車的司機監禁期。政府指提高罰款及延長扣押車輛期限已具阻嚇力。
立法會議員(航運交通界)易志明:「你現在扣押我的車輛,司機可以繼續租其他車輛繼續犯罪,所以司機絕對有重犯的機會。如果重犯的話,為何合法的司機要罰重一點,這些不合法的司機,他們的行為本身已經犯法,反而沒有那麼嚴重,不用加監,根本就說不通。」
運輸及物流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梁兆燾:「我們認為這是具阻嚇力的,因為扣押車輛後,其實車主或司機已經失去了經營工具,亦可以阻嚇其他租出車輛的車主。另外,我們在草案建議提高法例訂明的最高罰款水平,希望向法庭提供反映這些罪行嚴重性的新參考指標。」
政府的修訂條例草案,包括建議駕駛白牌車首次定罪及重犯罰款,分別增至1萬元及2.5萬元,扣押車輛期限亦分別延長至6個月及12個月,暫定下月13日提交立法會二讀恢復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