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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國慶在荃灣被警員開槍射傷的曾志健,承認暴動罪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8日判刑。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四名被告包括曾志健、王愷銘、黃竣賢及倉庫管理員葉豪。
曾志健在警誡下指,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的一名成員曾游說他逃離香港,會利用密封紙箱轉移地點。
葉豪在警誡下指,該頻道運作約五年,會協助違法的「手足」打官司;他在19至21年間受僱於該頻道,案發時獲指示協助三名被告及另一名疑犯馮清華,為四人安排匿藏地點及住宿,每月收取約三萬元。他們在去年7月在北潭涌準備乘搭快艇離港被截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