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被拒。
辯方指政府迫害黎智英,非執行檢控工作,選擇指定法官的過程欠缺透明度及缺乏保障,香港國安委又不理法庭命令,令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無法代表黎智英申請終止聆訊。
法官在判辭反駁指,司法人員的任命經由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委員會是獨立諮詢機構,特首在任命為指定法官上沒有絕對決定權,法庭聆訊一般是公開進行,裁決理由也是公開宣布,即使被定罪,被告人也可提出上訴;而被告「選擇律師」亦非絕對的權利,認為被告所依賴的所有理由,無論個別或整體而言都不成立,駁回終止聆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