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及詐騙及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再提堂他被加控兩項罪名,涉嫌協助李宇軒潛逃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件押後至6月再提堂。
黎智英由囚車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控方申請新增兩項控罪,第一項是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控罪指,黎智英在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與陳梓華、Mark Simon、李宇軒等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
另一項新增控罪是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他去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間,與李宇軒、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李宇軒被捕後協助他離開香港。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兩個月,指由於新增控罪涉及的財務資料有待調查,辯方則指不反對押後。但根據港區國安法,案件須及時處理,希望控方在下一次提堂前七天通知會否再度押後。
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再審理。
至於詐騙案,蘇惠德批准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6日,轉介區域法院進行答辯,同案兩名壹傳媒高層周達權及黃偉強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