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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港島多區周三凌晨停電,港燈稱是意外接駁到後備電纜導致,但根據停電賞罰機制,港燈仍會獲得獎賞。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不滿港燈表現,指會檢討賞罰機制。
周三凌晨港島停電事故,港燈初步調查後解釋,是有工程人員意外接駁了一條不在紀錄上的後備電纜而引發短路,觸發自動保護機制,影響供電。
這次停電歷時48分鐘,根據《管制計劃協議》,假如65分鐘內恢復供電,港燈可獲額外0.015%准許回報作為獎勵,以去年盈利推算,相等於約553萬元。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指不滿港燈於停電事故的表現,將會檢討賞罰機制。
謝展寰:「賞罰機制在今次事件暴露出來,真的不適當,有改善空間,所以在今年與電力公司的中期檢討,我們會與港燈、兩電提出如何改善賞罰機制。姑勿論在現行機制下是否可以有獎賞額外賞金,他們(港燈)應該考慮作為對社會負責任的企業,考慮將假如獲得的賞金悉數回饋市民。」
能源諮詢委員會主席郭振華指,事件起因屬可控因素,無理由仍要獎賞港燈。
郭振華:「這賞罰制度不是為兩電能控制的因素而設,如果是兩電本身能控制的因素,沒理由不做好些,很快恢復供電從而獲獎賞,這亦不合理,例如你在街上被人鑿電,維修時被鑿斷電纜,這些與他們(兩電)無關的吧,大家應要有合理的想法。」
他相信政府會就今次事件懲處港燈,日後亦有需要整體檢視港燈的監管工作。